1、广西男子开叉车暴力挪车致多车受损,该名男子为何做出如此极端之举? 2、广东一父亲没有驾驶证帮儿子挪车,竟连撞十车!他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广东深圳男
1、广西男子开叉车暴力挪车致多车受损,该名男子为何做出如此极端之举?![]() 2、广东一父亲没有驾驶证帮儿子挪车,竟连撞十车!他将会面临什么处罚?广东深圳男子胡某因嫌儿子停车位置不好,于是决定为其挪车,但由于驾车水平欠佳,不仅车没挪正,还连撞周围10车,搞得儿子新车变废车,还捎带得赔偿被撞车辆的维修费。交警在处理现场时,发现胡某根本没有驾驶证,属于无照驾驶,除了民事赔偿之外他还将面临法律处罚。 经胡某事后交代,他原来曾有大货车驾驶证,但几年前因为违章被吊销了,虽然也在驾校学过开小轿车,但是还没过驾考。面对这样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案子,人们不禁感叹,能“坑儿”到这个程度,胡某也算是独此一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编”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包含了侵权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好心办坏事一般都属于过失这一类情况。 本案中,胡某之所以有胆量无证驾车,是自持有开大货车的经验。但惨烈的后果表明,开过大车并不意味着就掌握了开小车,这起事故的罪魁祸首就是胡某这种过于自信的心态。 在民法上,过于自信是一种典型的过失情形,表明行为人过分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因此,胡某因为自己的这种过失心态明显要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后续的赔偿,其作为第一责任人是跑不了的了。 除此之外,胡某的“倒霉”儿子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看案情具体情况。虽然儿子也是车祸受害者之一,但是并不代表着他在这起事故中就没有过失。因为除了过于自信之外,民法中的过失还表现在另一种情况:疏忽大意,表明行为人作出行为时应当预见到可能会产生损害后果,但实际上没有预见到。 · · 关注微信公众号:挪车小黄码 · 官方免费领取:挪车码,车主双方虚拟号码,隐私保护,拒绝骚扰,违章查询,免费使用!--挪车电话 官网:https://www.nuoche.cc/ · · 一般情况下,儿子应当知道自己的父亲还没拿到驾照;而作为一名过了驾考的司机,他也应当知道无证驾驶的风险。 因此,如果儿子是故意把车钥匙交给父亲的话,那么表示默认了父亲帮自己挪车,就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此时儿子属于共同侵权人,对其他车主的损失也要承担责任。 但如果胡某是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挪车,那么就不能认为儿子存在过失,则事故造成的损失要由胡某一人承担。关于赔偿的范围,《民法典》“侵权编”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即造成别人多少损失就赔多少钱。经过交警事后统计,本次事故总共造成16万元左右的损失。 对于这部分的赔偿,胡某是肯定需要承担的,而胡某儿子在存在上述过失情况时也要一同承担。本案的特殊问题在于,考虑到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是不是也要承担部分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也就是说,由于胡某属于无证驾驶,因此对于这16万的损失,他只能自吞苦果,保险公司是一分不赔的。除民事赔偿外,胡某仍需承担行政责任。除了需要承担16万的民事赔偿责任外,等待胡某的还有无证驾驶带来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据此,交警部门可以对胡某处以相应罚款,此外,如果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的时候认为,胡某无证驾驶、连撞十车属于严重危害后果,那么按照这条规定,还可以对其并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挪车小黄码的观点和立场,侵权之处联系我们即时删除,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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