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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酒后挪车的,醉酒在停车场移动车辆有什么样的处罚

2022-5-2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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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关于酒后挪车的:醉酒在停车场移动车辆有什么样的处罚

停车场属于法律上的“道路”范围,醉酒在停车场移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

第四条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第六条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浙江省关于酒后挪车的:酒后挪车不上路违反法律吗?

2、浙江省关于酒后挪车的:酒后挪车不上路违反法律吗?

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小区、公共停车场里本来就不属于“道路”的范畴。

此外,早在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发文称,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挪车位、接替代驾进小区等行为,并没有醉驾的主观恶意,社会危害性较低,将其从醉驾中剥离出去,符合上位法精神,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值得肯定。

那醉酒挪车,出事怎么办?

必须强调的是,醉酒挪车不属醉驾,只是司法解释,并非对醉酒开车的豁免,更不是提倡、默许。

众所周知,小区、停车场等虽然不是公共道路,但仍有不可忽视的事故风险。

并且小区内,老人、孩子较多,行人防备意识相对较弱,一旦发生意外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此外,醉酒挪车不算醉驾,并不意味着肇事之后可以免责。因此,醉酒挪车绝不提倡。醉驾猛于虎,即便有时确有需求,也当能免则免,以防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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